六部是指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的总称。隋唐时,六部隶属尚书省,元代时隶属中书省。在明代,六部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最高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其地位比其它朝代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六部官员的品秩提高了,直接对皇帝负责。各部设尚书1人,正二品,侍郎2人,正三品。六部隶属中书省时,各部官员必须对宰相负责,凡事须听命于宰相。洪武十三年(1380),撤中书省、废丞相,尚书成为法定的九卿成员,参与军政刑狱大事,可以直接向皇帝提出自己的意见。六部司官也可以直接向皇帝上疏。
二是六部的机构设置更加完备,职责范围更为广泛。吏部居六部之首,地位最高,其职责是掌管官吏的选授、封勋、考课等;户部掌管全国的民政、财政工作;礼部的职责范围更是远远超过前代,凡礼仪、祭祀、筵宴、贡举之政事皆为其管辖范围;兵部负责全国武官的选授,训练、调遣军队,管理军籍、后勤、驿站等事务;刑部负责司法行政工作;工部负责各种修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