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中央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有尚书、左右郎、郎中等。和六部并立的中央机构还有宗人府、詹事府、国子监等,都配备相应级别的官员。在地方上,有三司(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司),以府、州、县等各级管理机构,也都配备相应数量和级的官员。 详情见下表(表在整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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