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正德十四年(1519年)
六月十七日辰时,兴王朱祐杬以疾薨,享年四十四岁。
十月,上赐谥册、圹志,祭葬如礼,谥曰"献"。
十月,毅皇帝赐谥册、圹志,祭葬如礼。遣武安侯郑纲、行人王宣、钦于监台官吴升,来监祭葬。十六日,昭圣皇太后遣承奉张佐赐祭。十八日,孝惠皇太后遣承奉黄英赐祭。二十日,武宗又遣郑纲赐祭。
十一月十六日,六部、都察院五府等衙门、尚书陆完等致祭。文皆刻碑石。本月,建玄宫於松林山。初,山中居民方聪尝梦,兴王幸其家坐于堂上,羽卫甚肃既觉而莫得其故,久之,其家渐富。及升遐前岁时,见有物蜿蜒如蛟蚪,然绕其屋梁。至是,兴王病逝,及卜得地即其梦中兴王坐之处,识者莫不惊喜,素有天数。献皇后暨今上闻之,皆大喜,召方聪至赐三百金。
正德十五年(1520年)
三月,兴献王朱祐杬灵柩发引。
四月初三日,葬兴献王朱祐杬於松林山之原。
正德十六年(1521年)
四月初一日,上诣,松林山辞献皇帝陵成拜恸哭伏地,从臣掖之,乃兴且绕陵顾瞻者久之,不忍舍,复顿首恸哭而返。从官莫不感泣。
四月初二日,车驾发安陆。
六月初四日,上敕内官监太监杨琇与内官监太监赵诚、陆诚等守献皇帝陵庙。
八月十九日,上令杨琇等以明月丙寅奉安献皇帝神主于家庙,乃钦定日早午香烛供膳数在礼仪中。上复令太监李昙等植树于松林山,仍禁旗校之弗戢者。
嘉靖元年(1522年)
二月二十三日,上令御马监太监丞付霖等来奉陵庙香火。礼部疏:请恭上兴献帝后册、宝,及祭告,遣惠安伯张伟诣安陆州行礼。
三月初一日,上敕陆诚督率官校守奉陵庙。
三月二十一日,遣成国公朱辅、礼部侍郎贾詠诣安陆上兴献帝号。
五月初三日,有司请设祠祭署,以奉陵、庙。上可其奏,改旧长史司为之。命皇亲蒋荣为奉祀官。
五月十六日,上遣司礼监太监温祥、成国公朱辅齎捧献皇帝御容册、宝,及诸衙门成造冠顶、袍服、神床、祭器诸物,于旧邸安设。
五月二十七日,遣官至恭上献皇帝册、宝。尊号兴献帝主题曰:"兴献帝神主。"
嘉靖二年(1523年)
二月二十五日,太常寺卿汪举奏请安陆大庙仪,上从之。礼官上言:"安陆家庙设官奉祀笾豆已同太庙,至于乐舞宜上下有等"。上令集议,乃命用八佾。
三月初二日,陆诚上言:"陵庙时祀原设猪羊牲品,即今恭上帝号例用大牢,而府内原无神厨上于空房造办,似非奉神之所。乞于隙地创建一所,庶可以永供祭祀"。上从之。
闰四月二十六日,上命松林山管事御马监太监杨保修造陵前石桥,并包砌河堤。是日,上又命盖造松林山铺舍,以便护卫陵寝者守树木。
命设奉祀所,建神厨。
嘉靖三年(1524年)
三月十二日,诏定安陆州松林山陵为显陵。上敕司设监太监杨保督同少监付霖等,守奉陵庙。
八月十四日,工部尚书赵璜等言:"陵制当与山水相称,恐难概同。今殿墙已易黄瓦,但宜添设明楼、石碑,及改司香衙门为神宫监,设置护卫曰显陵卫;其馀未备房屋应创新者,另为添造;应仍旧者,止加修饬,不必大为改作。"上从部议。
嘉靖四年(1525年)
四月初七日,改显陵司香署曰神宫监,安陆卫为显陵卫。
八月初四日,上命复原调安陆卫右所官军于显陵卫。
嘉靖五年(1526年)
六月二十五日,《恭穆献皇帝实录》成。
九月初六日,世庙成,奉安献皇帝主于世庙。
嘉靖六年(1527年)
十月十六日,上亲制显陵碑文。
十二月初四日,命修显陵如天寿山七陵之制。
十二月初五日,新修显陵遣成国公朱麟祭告。内官监太监崔文、工部侍郎章拯程工、工科给事中李凤来、御史白清监视。初,上以杨保奏修显陵成,而制未善。复辄改神道、圆塘。特敕新任守备太监萧洪仿天寿山诸陵制作之,增明楼、建碑石、设象生石器。复圆塘,因遣麟等来董其事。
嘉靖七年(1528年)
七月初二日,加上献皇帝尊谥曰:恭睿渊仁宽穆纯圣献皇帝。献皇后尊号曰:圣母慈仁章圣皇太后。命严嵩改题陵庙位号,朱麟奉安行礼,仍令嵩督建碑礼仪。
十二月,命培陵山,於山阴辟大道、凿水关、修圆塘、筑墩坝。
嘉靖十年(1531年)
二月十八日,上封松林山为纯德山,从祀方泽次于五镇,遣巡抚都御史凌相祭告文具宸翰中。
四月十七日,上曰"陵寝殿宇乃皇考安神之地。缮造未几,即有渗漏,此督役诸臣之罪。该部查参以闻,亟遣修治。
嘉靖十三年(1534年)
上命锦衣卫百户一率旗校四十名巡视显陵,掌严山陵之禁,母(毋)令军民得盗樵采。
嘉靖十六年(1537年)
夏,大雨,显陵垣后地崩。五月初二日,上命培之。
嘉靖十七年(1538年)
十二月初四日,章圣皇太后崩,上奉尊谥曰:慈孝贞顺仁敬诚一安天诞圣献皇后,昭告天下。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既定奉慈宫南祔,心复犹豫,乃复敕锦衣卫指挥赵俊,令"星夜驰赴显陵,于正月十三日午时会同内官何富,奉祀蒋华,都御史顾璘、陆杰,御史朱篪等奉启玄宫,审视大内有无蒸润,梓宫安否,据实详具,即刻星驰回奏,限正月二十六日抵京。"
嘉靖十八年(1539年)
二月十六日,圣驾发京师。
三月初十日,上驻跸于丰乐河。
三月十二日,圣驾抵承天府,舍旧邸卿云宫,遂谒皇考于隆庆殿。
三月十三日,谒显陵。驾至纯德山降辇,稽首。遂骑登陵山,立表於皇考陵寝之北,周览久之,命改营焉。及御制《纯德山喜而自得》。
三月十四日,诏增显陵围垣,遂定新玄宫之式。同日命张佐安御书"祾恩门"、"祾恩殿"牌额于显陵。
三月十七日,祭告皇考于显陵。由左门入,诣陵恩殿,行三献礼,如仪。从驾百官及所在镇巡官,各穿吉服陪祭。又制《再阅显陵小歌》。
三月十九日,以陵寝启工,遣官祭告纯德山之神。
三月二十四日,驾发承天府,回京。
五月初九日,改荆州左卫为显陵卫,移置其官军护守陵寝。仍照凤阳例,建留守司,命之曰兴都留守司。设正、副留守各一员、佥书指挥一员、经历、都事、断事、司狱各一员,统辖显陵、承天二卫。
七月十五日,显陵二圣玄宫成。
闰七月二十五日,献皇后梓宫运至承天,二圣梓宫合葬于显陵新寝。
十二月初一日,命补植松柏,芟治陵树。既成,一枝一柯不许擅动。
嘉靖十九年(1540年)
五月,敕方远宜分守驻札承天,严督军卫有司,卫护陵寝。
十二月,湖广辅臣上言"陵寝所在宜专设官分守其地。"上可之,特敕布政使司官一员,专分守承天,与守备内臣共掌山陵之禁。
嘉靖二十年(1541年)
九月,始命工部改(旧邸外)旧仪卫司为(守备公)署。守备内臣因请护敕勒之於石,以重陵寝。上从之。凡山陵并旧邸之事,无所不辖,掌其管钥,与其禁令。凡役之当兴者,若修垣宇、治道涂(途)、植树木、耨荒秽,必谨察其时以闻而待上命。凡旧邸所入山林、川泽之利、市廛之税,以时敛之而贡于上。其存者储之。有旧邸、山陵之役,则输,以佐有司之费。守陵户六十名、旗校六十名、旧邸旗校一百三十二名,并校丁、舍人皆隶焉。
显陵旧邸工成,约费银八十九万七千七百两。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二月二十二日,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顾璘以显陵工竣还京,乞便道展墓,许之。
九月初七日,命修显陵祾恩殿,及旧邸龙飞殿,遣内官监太监黄锦,同巡抚湖广右侍郎陆杰提督工程,命礼部左侍郎孙承恩掌行礼仪。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三月三日,谪巡按湖广御史包节永戍边卫。初,承天守备太监廖斌擅作威福,节至,欲绳之而语泄,斌惧,思有以中之,于是候节谒陵时,故献膳馐,遽使彻去,而诡称节麾出之。钟祥县佃民王宪等知斌与节有隙,诣节告斌党庇奸豪周章等诸事。节命指挥黄恩、邵勋收章下同知范昕验问,意欲以此持斌,而斌遂劾节不以正旦谒陵,延及次日始谒,时当进膳,不行旁立,亵慢大不敬。奏已发,而节始奏斌前事。上怒,以节奏乃抵节以罪,发官校捕系节等下法司拷问。刑部尚书闻渊等以节至既不即谒陵,及谒又亵慢,上以巡按湖广御史包节恣肆作威,欺慢不敬,酷刑打死人等事,永谪边卫,逃则杀之。
嘉靖三十年(1551年)
十一月三日,以太和山今岁香钱及明年之半抵补显陵官军俸粮及赈济所属灾伤人户。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
二月二十四日,湖广守备太监陈德计奏都督蒋华当大祀不敬。下抚按官勘,不如德言。礼部请反坐德诬奏之罪。上命镇抚司逮德讯状以闻。华贳不问。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
三月初六日,命工部右侍郎陆杰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修显陵。时太和山(即武当山)工将报完,因复有事祾恩殿,使杰督之。
四月二十八日,以工部右侍郎卢勋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显陵祾恩殿工程。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十一月二十七日,显陵祾恩殿工完。敕定国公徐延德奉安二圣神位。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七月二十五日,诏修显陵二红门左角门、便路及黄河桥、墙,以暴雨冲坏也。
嘉靖四十年(1561年)
三月十三日,承天陵户张万宾盗显陵祾恩殿龙凤斗冠、珠宝。捕获伏诛。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九月初九日,遣工部左侍郎张守直往承天府修理显陵祾恩等殿。
十一月二十六日,重修显陵祾恩殿成。
隆庆三年(1569年)
四月八日,发显陵神宫监左监丞李禄充孝陵卫军,坐侄孙得智盗伐显陵树木,禄知而不举故也。
万历四年(1576年)
九月三日,命修显陵。
万历七年(1579年)
四月十五日,重修显陵殿并葺明楼。诏湖广、四川等抚按悉心计处,务令工坚费省,毋延诿虚费,为商民累。
九月初二日,修显陵祾恩殿,以户部主事韩济董之,令刻期竣事,毋致冒破虚糜。
万历八年(1580年)
闰四月八日,显陵祾恩殿修理工完,遣湖广巡抚王之垣、太监王祯俸请睿宗献皇帝、慈孝献皇后神位于殿内奉安,并祭告纯德山神及后土司土之神。
五月十六日,截革显陵百户张仁等二十人,仍存留旗校百二十四名供役。
六月十四日,修显陵工成,叙诸臣效劳者,加抚臣王之垣,管工郎中张一通等俸级。仍与按臣朱琏,荆西道佥事傅霖等各加优赉。又以该部与有劳,赏尚书曾省吾银币,余各赏赉有差。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
五月十九日,湖广显陵祾恩殿工完,命太常寺少卿倪思蕙赍香、帛、祝文往行祭告礼。
十二月十二日,湖广巡抚梁云龙以显陵续修配殿、明楼等项工程共二十四处,该银一十一万七千四百有奇,议将工部营缮都水屯田三司料银,自三十四年起量留三年,得银七万三千有奇,其余四万四千有奇另行设处。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
四月二十五日,湖广人蔺光裕等盗葬显陵近地,相距里余,建亭树碣,已经按臣特参,礼臣催请,而旨未下。刑科给事中姜性复以为请。不报。
崇祯四年(1631年)
七月十七日,承天府属钟祥、沔阳、潜江、景陵等州县俱震,显陵城垣坏十之四。
崇祯八年(1635年)
二月五日,时湖广兵扼贼……镇筸茅冈兵二千余人,施南女官冉氏兵五千余人先后至,俱分戍护显陵。
崇桢十五年(1642年)
十二月三十日,李自成至承天……攻显陵,焚享殿。
清
顺治十八年(1661年)
三月二十一日,立《湖广安陆府粮行为广布圣谕事文》碑于显陵,为道人陈贞一保护明显陵。
三月二十三日,立《湖广安陆府钟祥县户行为广布圣谕事文》碑于显陵。
咸丰十一年(1861年)
五月二十二日,撰立《为示禁事案文》碑于显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