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英文韩文日文
  • 首  页
    景区概况
    • 景区介绍
    • 明显陵
    • 莫愁村
    • 莫愁湖
    • 明文化展示馆
    景区动态
    • 旅游热点
    视角美景
    • 明显陵
    • 莫愁村
    • 莫愁湖
    • 明显陵人文展示馆
    • 周边景区
    • 视频欣赏
    • 明文化展示馆
    旅游指南
    • 虚拟VR
    • 游客须知
    • 旅游交通
    • 酒店推荐
    • 美食推荐
    • 特色商品展示
    • 特色餐饮
    景区管理
    • 政务管理
    • 文明创建
    • 法律法规
    • 机构管理
    文博显陵
    • 历史文化
    • 显陵研究
    • 明史知识
    • 文物保护
    电子票务
    • 网上购票
    • 导游预约
    <
  • >
  • 景区管理 navigation
    政务管理
    文明创建
    法律法规
    机构管理
    门票服务 开放时间
    停车场信息 周边景点
  • 当前位置:主页 > 景区管理 > 政务管理 >
    显陵风景区讲解基本要求
    时间:2011-09-21 来源:明显陵 作者:明显陵 点击: 7283 次

    前 言

     

    本标准由钟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钟祥市显陵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虎

     

    显陵风景区讲解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显陵风景区讲解员要求、景区讲解要求及景区讲解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显陵风景区内为游客游览提供景区讲解的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Q/ZXG 01  显陵风景区旅游服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63号令  《导游员管理条例》

    3 景区讲解员要求

    3.1 资质要求

    应符合《导游员管理条例》的规定。

    3.2 仪容仪表

    讲解员在服务时应统一着装,服装要整洁、得体,佩带相关证件。讲解员应举止大方、端庄、稳重,表情自然、诚恳、和蔼。

    3.3 职业道德要求

    3.3.1 在服务过程中,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对游客要做到有理有节,不卑不亢,维护好显陵对外声誉。讲解员在解说过程中应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

    3.3.2 讲解员在解说过程中,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购买游客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

    3.3.3 讲解员应根据与游客的约定进行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游览路线、减少解说景点或讲解内容,应特别关照老、弱、病、残的游客。

    3.4 技能要求

    3.4.1 基本要求

    讲解员应具备显陵历史和相关地方习俗等方面的知识。讲解员在讲解服务过程中,要求讲解内容全面、正确、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流畅,语速适中,用词准确、恰当,表达有逻辑性,讲解生动,富有感染力。

    3.4.2 其它要求

    应符合GB/T 15971-1995中第五章的规定。

    4 景区讲解要求

    4.1 讲解应符合Q/ZXG01的规定。

    4.2 讲解员在讲解时应致欢迎词,介绍游览线路、显陵概况和主要景点。

    4.3 讲解词基本要求

    应科学、准确、有文采,最大限度地表述显陵丰厚的文化内涵。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历史地理知识,讲解服务应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每个景点应做到讲解详细,尽量满足游客的提问。服务质量应达到 GB/T 15971-1995中的相应要求。

    4.4 讲解内容

    包括显陵概述和显陵主要景点。其中显陵概述包括文化内涵、建筑规制、历史遗存等;显陵主要景点包括世界遗产标志碑、外明塘、下马碑、新、旧红门、九曲河、御制睿功圣德碑亭、望柱、石像生、棂星门、龙鳞神道、内明塘、纯德山祭告文碑、纪瑞文碑、祾恩门、棱恩殿、石五供、明楼、双茔城等。可根据游客具体要求进行解说。

    4.5 显陵概述和显陵主要景点解说词参见附录A。

    5 景点讲解质量评价

    5.1 应定期对景点讲解员的讲解质量进行评价。

    5.2 评价内容

    景点讲解质量、服务礼仪、讲解技巧、语言能力、组织能力、职业道德、外事纪律。

    5.3 评价方法

    采用问卷、设置意见箱(本、卡)及暗访等方式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创建明显陵名胜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200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明显陵文化旅游景区  鄂ICP备17020274号  

    鄂公网安备 42088102000158号

  •                                                       咨询电话:0724-4335599 投诉电话:0724-4217387 救援电话:0724-4335533 邮箱:zxmxlg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