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陵明楼,位于宝城南端的方城之上,是显陵的重要建筑之一,它始建于嘉靖七年,明末毁于兵火。
1985年底,明显陵管理所开始着手对明楼遗址进行勘测,制作维修方案,于1988年底正式申报国家文物局。1989年9月,《明显陵明楼维修复原工程》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工程总造价139.9万元。
钟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明楼工程,在开工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了显陵"四通"问题,即通路、通电、通水、通邮。为了加强对工程的领导,于1988年12月,成立了副县长蔡仁杰为组长,由文化、城建、电力、物资、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明楼复原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明楼复原工程于1988年12月20日开始预制斗拱,同时对明楼遗址进行了清理。
工程开工后,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1989年初至年末,为了工程需要,争取县财政拿出5万元资金,将居住在陵区内的农户搬迁到了显陵保护范围以外。
为解决明楼工程的特殊用材,先后派人从武汉白沙州、四川、河南等地购回木材400多立方米。
1990年3月,开始预制椽子、柱头、额枋和大梁。
1990年4月16日,工程开始组装木预制构件。8月10日,明楼木构件全部组装结束。
1990年8月10日,油画工进场。按照设计要求,根据显陵特点进行了油漆彩画的施工。为了加强对七架梁的防护,对其也作了等级较高的地仗处理。明楼油漆彩画于10月10日完成。
1990年8月16日,开始屋面工程。按设计要求,琉璃构件规格仍用"上四下五",但翼角走兽数量用了"上五下五"。10月19日,明楼屋面琉璃件全部安装结束。
在对明楼四个拱门券脸的处理上,尽最大可能从废墟中寻找出了能够拼装一套券脸的构件,将其安装在明楼北面的拱券上。其余三面均用河南南阳购回的汉白玉石,按原样预期制组装。
1990年10月20日,工程开始粉刷墙壁,修整地面。随后复原了"磨砖对缝"的雌堞。10月底明楼复原工程全部结束。根据明楼的地理位置和本地的气候状况,对复原后的明楼加装了避雷装置。
在明楼复原工程施工期间,湖北省文化厅及文物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工程极为重视,并多次亲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促进了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