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钟祥市明显陵管理处机构单设的通知》(钟编发[2013]24号),明显陵管理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县级。
一、主要职责
明显陵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明显陵及小皇陵(范氏一品夫人墓)陵区(以下统称明显陵)文物的管理、保护、展示和利用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明显陵保护规划;负责明显陵文物保护、修缮、复原工程的实施、遗址的考古发掘以及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向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负责明显陵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明显陵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工作和重大文博活动;负责指导规范明显陵旅游服务质量,处理游客投诉及旅游安全重大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明显陵管理处设6个内设机构及一个所属事业单位小皇陵文物管理所(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本单位日常行政、党务、事务工作,协调各科室相关工作,督促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对外宣传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文件的审核、组织、文印、收发、文件传递及信息采发、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劳资、各类保险、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及后勤保证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本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往来、票据报支等审核工作;负责明显陵基础设施建设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使用及日常经费管理、核拨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文物保护科
负责明显陵陵区内所有文物和遗址的日常管理及监测记录;负责做好明显陵残存文物的保护、收集、整理工作。
(四)安全保卫科
负责明显陵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安全保护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电子监控室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协助有关科室处理游客纠纷事件;负责明显陵农业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旅游发展科
负责本单位旅游接待、宣传、讲解和门票管理工作;负责讲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工作。
(六)工程技术园艺科
负责制作明显陵文物维修方案;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控;负责陵区内外环境的绿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七)小皇陵文物管理所
负责小皇陵陵区内所有文物和遗址的日常管理及监测记录;负责小皇陵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工程审报工作,协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八)莫愁湖公园管理中心
负责莫愁公园及莫愁湖的保护、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明显陵管理处事业编制62名(含小皇陵文物管理所7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7名。领导职数:党委书记1名、处长1名(副处级);副处长3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科长6名(副科级);小皇陵文物管理所所长1名(副科级)。